关于开展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等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思想政治工作力量,促进我校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开展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立项建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紧密结合大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围绕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设一批辅导员工作室,支持负责人及团队承担专项工作、开展课题研究、提供咨询服务等,使之成为展示辅导员风采的窗口和培育优秀辅导员的摇篮,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下服务职教本科大学生成长成才的新举措、新方法、新思路,整体努力提升我校辅导员队伍的素质能力和工作水平,构建辅导员成长发展平台、思政工作研修与案例经验分享平台。
二、建设方向
辅导员工作室应立足学生的实际需求,紧密结合我校育人特色和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以及自身优势特点,围绕专项学生工作,着力在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以及辅导员队伍素质能力提升等方面开展选题、理论研究以及实现创新,努力形成专业性、实效性强,富有前瞻性、创新性的工作模式和成果,树立一批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辅导员名师,同时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三、申报条件
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由主持人负责组建团队进行申报。相关申报条件如下:
1.主持人及团队成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品行端正、师德高尚,关爱学生、乐于奉献,师生认可度高。
2.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须为在职在岗专职辅导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正科级及以上职务,累计从事辅导员工作5年以上且有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意愿。作为主持人,1人只能申报1个工作室。主持人可跨学院邀请合适成员加盟工作室,并须承担学校辅导员团队梯队建设相关任务。
3.辅导员工作室成员须是一线专职辅导员、学院党委副书记、从事学生工作的学工人员等,人数应该在5-10人之间,团队成员年龄结构、专业结构、职务职称结构合理,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1年(含)以上人数占比不低于80%。鼓励已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生涯规划咨询师、创业咨询师等职业能力资格认证的辅导员主动加盟相关工作室。
四、遴选程序
1.申报立项。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2.资格审核。党委学生工作部对申报工作室主持人的资格以及工作室建设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进一步明确工作室建设要求和标准,确定入围资格。
3.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学者组成遴选评审小组,评审小组进行评定,学校综合研究确定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名单。
4.公示立项。学校对辅导员工作室立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辅导员工作室根据发展规划开始建设。
五、评审与管理
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在建设周期内,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工作室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中期检查和最终验收两个环节,采取书面汇报和集中答辩的方式。
(一)中期检查
工作室运行1年后,主持人汇报工作室阶段性相关运行情况、下阶段计划和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中期检查材料,由工作室全体成员签字后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期终验收
1.工作室主持人汇报2年周期内工作室在学术研究、特色项目、团队建设、成果推广等方面的实际成效和工作室建设的重要经验。根据工作室取得的成效填写总结验收材料,由工作室全体成员签字后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
2.工作室在建设周期内须完成如下指标:
(1)面向全校每学期组织1-2次富有成效的辅导员主题沙龙;
(2)形成特色案例、特色工作法、特色思政品牌等;
(3)以工作室为单位申报市厅级及以上的课题每年至少1项;
(4)工作室产生较好的影响,受到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
4.党委学生工作部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成效予以考核验收,根据汇报情况和指标完成情况认定工作室建设等次,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若认定为优秀或合格,该工作室可以继续运行,党委学生工作部将继续予以资金支持;若认定为不合格,将限期予以整改,若整改后仍不合格,将予以撤销。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院部及全体辅导员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培养业务骨干的重要抓手,积极动员优秀辅导员及团队进行申报。
(二)注重总结,打造特色
拟立项申报的工作室主持人及团队要突出重点、凝练特色、培育品牌,认真总结已有经验,加强统筹设计,明确工作室建设目标、实施计划、主要举措和预期成果,高质量高标准申报建设辅导员工作室。
(三)明确要求,按时报送
申报人要明确工作室建设的目的意义和有关要求,加强调研、综合论证,认真撰写《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创建申请表》,并于6月7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大创308室,电子版发送邮箱2021101238@niit.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5月27日